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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范围内的户外广告设置许可

  • 杭州写字楼网
  • 2008/8/29 11:04:14
导读:受理部门: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审批项目编号:   审批项目依据:  《杭州市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49条第8项 审批收费依据:   审批总时限:  6个工作日     (1)受理  条件:     一、行政许可的条件或者标准:     凡杭州城市道路范围内设置的和道路两侧视力

受理部门: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审批项目编号:  
审批项目依据:  《杭州市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49条第8项
审批收费依据:  
审批总时限:  6个工作日
   
(1)受理 
条件:     一、行政许可的条件或者标准:
    凡杭州城市道路范围内设置的和道路两侧视力可达范围内建筑物上附属设置的路牌、霓虹灯、自身招牌、标志物、商业广告、标语横幅等一系列具有宣传作用的设施,在设置前均应按规定办理手续。
    二、申请人提供的材料:
    申请户外广告的单位或个人须提交:
    (一)申请报告;
    (二)户外广告联系单;
    (三)规划局签发意见的总平面图;
    (四)广告效果图(彩色);
    (五)广告设置地业主证明;
    (六)广告发布人资质证明等与设置广告所相关手续。
    三、办理程序和期限:
    “中心办理窗口”将受理的申请材料转交给秩序科经办民警,经办民警自收到申请材料后5天之内必须对申请的广告进行现场踏勘,对现场的情况进行调查,提出初步办理的意见,并以书面的形式报支队领导终审,支队领导、秩序处、秩序科领导根据经办民警提出的办理意见按职责进行审批,办理结束后,由经办民警将申请材料交给支队驻“中心办理窗口”的工作人员统一登记,并反馈给申请单位和个人。
    办理期限为6个工作日。
    四、收费情况:该项目不收费。
    五、办理地点: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新路155号);联系电话:0571-85085285,85085286。

 

关键词:户外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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