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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标原价再降价打折将被判违法

  • 杭州写字楼网
  • 2010/9/26 9:30:39
导读:  昨日,我市物价部门对商业零售业提出促销价格行为指南,明确了经营者“促销明示”的义务,同时对新店开张、新品上市的促销方式进行专项规定,新品上市时实行高标价后再虚假降价、虚假折价进行促销行为将被判为违

  昨日,我市物价部门对商业零售业提出促销价格行为指南,明确了经营者“促销明示”的义务,同时对新店开张、新品上市的促销方式进行专项规定,新品上市时实行高标价后再虚假降价、虚假折价进行促销行为将被判为违法。

  经营者在促销过程中应履行明码标价和促销明示义务。禁止价格欺诈、价格串通、低价倾销以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行为。

  经营者开展商业零售促销活动时,应当实行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明示的费用。

  经营者开展商业零售促销活动,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示促销内容,促销内容应当包括促销原因、促销方式、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促销商品的范围,以及相关限制性条件等。

  促销明示的具体要求包括:实行降价(折价)销售的,应当标明降价(折价)原因、降价(折价)起止时间、原价、折价幅度及现价等内容。实行赠券销售的,应当标明参加赠券销售的商品或服务的范围、赠券价值、赠券计算办法、使用范围和期限以及有关附加性条件等详细内容;赠券应给予消费者合理的使用期限。实行价外馈赠物品销售的,应当标明馈赠物品品名、规格、型号和馈赠数量,或展示馈赠物品的实物样品,不得虚标馈赠物品的价格或者价值;限量馈赠的应当标明馈赠物品的总量。实行积分返利或有奖销售的,应当标明参加该活动的商品或服务的范围、活动时间。积分返利销售商品或服务的,还应当标明积分办法、返利的具体办法和数额等。有奖销售商品或服务的,还应当标明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奖品的名称和价格等。此外,新店开张、新品上市时实行高标价后再虚假降价、虚假折价进行促销行为将被判为违法。

  市价格监管部门表示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规范我市商业促销行为。经营者或消费者遇到商业零售促销中的价格问题时,也可拨打“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进行咨询。

关键词:虚假降价,明码标价,价格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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