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宁波独有 > 本地房产 > 浏览文章

宁波市三区住房保障部发布公告 扩廉租房保障范围

  • 杭州写字楼网
  • 2010/6/30 10:38:37
导读:  宁波市三区住房保障部门昨天联合发布公告,从即日起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即将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收入控制线,由此前的“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扩大至“低于60%”。   

  宁波市三区住房保障部门昨天联合发布公告,从即日起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即将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收入控制线,由此前的“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扩大至“低于60%”。

  据统计部门数据,2009年度本市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7368元。这意味着本次扩面后,申请前12个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6420.8元的市三区已婚家庭、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居民,如果同时符合“在市六区范围内无房或者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人均18平方米或户36平方米”这一条件今后都可以享受到廉租住房保障。

  市建委方面表示,此次扩面,海曙区、江北区居民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江东区居民则到所在地的房管所申请。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将“申请一户、解决一户”,如申请家庭经核准符合条件,从核准的次月起,即可享受廉租住房保障。

  同时按照公告,扩面之后,旧有的另外两类住房困难家庭——最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家庭,仍然能够继续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其中的最低收入家庭,指的是持三证(低保证、扶助证、特困职工证)之一的家庭;其他家庭,具体包括申请日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以下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遗属,一至六级残疾军人或其配偶,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由政府在福利机构供养成年的孤儿。

关键词:住房保障部,廉租房
  • 返回顶部
  • 责编:8037
  •        
  • 浏览:
  • 来源:宁波晚报
[声明]文章仅供学习交流,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kf@5sw.com。感谢所有提供文章的媒体和作者。
最新相关
最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