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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企业的标准是什么?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2)

  • 杭州写字楼网
  • 2011/10/18 17:19:13
导读:    年初以来,从中央到浙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针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和创新举措。昨天起,快报邀请有关部门对各种扶持政策进行答疑,帮助更多的中小微企业深入了解相关政策。     杭州一家机电企业的负责人打进
    案例三杭州某企业主去年向一家银行申请了一年期贷款,今年到期后银行要求他将对公账户开在该行,否则无法续贷。
    :光大银行杭州分行总经理助理戴豪说,银行不能硬性要求中小微企业申请贷款时要将对公账户开在贷款行,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及浙江银监局的要求,银行业要主动减轻企业融资负担。
    银行要求企业开设对公账户,一般是为将该客户发展成固定客户,且通过企业资金流水可以真实了解企业运作情况。江苏银行杭州分行业务发展四部总经理小国说,有些采用互保方式贷款的客户,因为没有抵押物,银行就能通过资金流水了解互保企业之间是否为关联企业,是否有资金往来,而这些情况是一些互保贷款所不允许的。但按照相关规定,企业有基本结算账户和一般账户,前者可以提取现金或开现金支票用于发放员工工资、差旅费等。但微型企业因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如为享受不同银行的特色服务或分散在一家银行开立账户可能出现的资金风险,可以在基本结算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没有数量限制,存款人可以通过该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案例四:杭州某专业市场摊位摊主,因年底压货较多,借了笔民间借贷,这种情况能否从银行获得贷款。
    答:杭州联合银行公司业务部负责人说,微型企业经营的资金主要来源三方面,即自有资金和正常的交易赊欠、银行借款和正常的民间借贷。如果微型企业的民间借贷属正常范围(如正常的利率和借贷对象)、借贷规模符合自身经营需要,应属合理需求。但如果其民间借贷涉及超常利率,来源和用途不清,借贷规模超出经营需要和自身经营偿付能力,这种现象很难获得银行贷款。

    行动·政策问答

    问:我记得去年国家对小型微利企业有税收优惠,今年这一政策还在执行吗?怎样的企业符合要求?
    答:国家对小型微利企业的划分标准为: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如你的企业符合条件,请到主管税务局办理审批手续并备案。
    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规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你的公司符合要求,明年季度预缴申报时,“实际利润额”栏可减按50%计算填列。

    问:企业同时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小型微利企业两个优惠政策的条件,享受了加计扣除后,还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吗?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凡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因此,如果该企业同时满足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根据具体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相应的备案资料,同时享受上述两项优惠政策。

    问:我是从事传统面料生产的,本身有一个研发部门,常年进行新品的开发,今年有项目开发成功,不知道是否可以按照《关于组织申报二O一一年第二批杭州市企业技术创新(传统产业)专项资助及奖励资金的通知》里面的规定进行项目申报,企业获得的专项资金资助和奖励具体规模有多大?
    答:申报企业必须属于传统产业的技术创新项目,同一内容的项目已获得市级财政同类或国家、省资助(奖励)的,不重复进行资助(奖励)。项目获得国家、省级资助(奖励)后,市级财政已资助(奖励)的资金视同配套。
    申请单位必须为在杭州市〔含区、县(市)〕国税局、地税局登记和纳税的工业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申请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申请项目必须在杭州市范围内组织实施,并且为列入2010-2011年市级技术创新计划、并已完成的传统产业领域的技术创新项目。
    具体资助的专项资金可参考2003年发布的《杭州市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资助管理办法》。

关键词:微型企业,优惠政策,企业标准,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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