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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猫腻多导致二手房买卖纠纷增加

  • 杭州写字楼网
  • 2010/5/6 10:51:44
导读:    一名购房者在一房产中介前寻找房源。      房子价格诱人,赶过去一看才知道有户口迁不走;强调房子一梯两户实用面积大,实际房型老,采光也不好……由于对失信行为缺乏相应惩戒机制,部分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从业人

    一名购房者在一房产中介前寻找房源。

    房子价格诱人,赶过去一看才知道有户口迁不走;强调房子一梯两户实用面积大,实际房型老,采光也不好……由于对失信行为缺乏相应惩戒机制,部分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从业人员置诚信于不顾,隐瞒真实情况,进行违规操作,热衷于做“一锤子买卖”,造成相关纠纷时有发生。专家建议,通过建立规范系统的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提高行业准入标准,树立中介行业公信力。

    记者从市二中院发布的 《房地产审判白皮书》中看到,该院去年受理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364件,较2008年上升11.3%,其中相当数量的案件都与中介的不规范操作相关。人员不讲诚信、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和违规操作是房地产中介最为突出的三个弊病。

    满嘴跑火车不诚信

    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吸引房客,是很多中介公司惯用的伎俩,而刻意降低价格、虚假描述房子情况等亦屡见不鲜。有中介人员坦言:“客户花费时间来看房了,就有达成交易的可能,这些只是招揽客户的手段,没什么大不了”。

    去年2月,陈小姐打算在宝山区大华一带购房。她在网上看到一家中介发布的房源信息,2006年的次新房四楼,98平方米,价格100万元。一通电话过去,中介让她去看房,可到了门店却被告知这房已经卖了。无奈,陈小姐在店外的橱窗上另找了一处房源,工作人员又说,这套也在上月底卖掉了。“这一带的房子,最实惠就这套了。”此时,中介主动向陈小姐介绍一套89平方米的电梯房,12楼的5楼,精装修,价格不算贵。看房路上,中介不停唠叨,直夸陈小姐眼光好,运气佳,遇上一套性价比如此高的房屋。等到踏进房门,陈小姐顿时明白了便宜无好货的道理,“屋子紧邻中环高架,一开窗巨大的车流声直灌耳朵,好似狂风大作”。

    滥竽充数为数不少

    据了解,部分中介人员并不具有经纪人资格证书,对有关房屋买卖的法律政策也不了解,照样到处打电话、拉人揽生意。

    记者在政立路上的一家房产中介看房时,向一位中介人员咨询:总价120万余元的房子,首付三成,贷款15年期的话,每月要还贷多少?这名中介拿笔在纸上戳了半天,也算不出个所以然,于是叫来另一名同事,终于算出一个数字。不过,当记者向房贷专业人士咨询后发现,中介给出的数字竟高出了2000多元。

    为收取中介费,部分房地产中介不惜违规操作。在二手房交易中,交易成本主要由卖方承担的营业税、所得税和由买方承担的契税构成,具体数额均以房屋交易价格作为计算依据。但为降低交易成本,有的中介公司主导购房当事人做低房屋买卖的交易价格,以逃避国家税收。因交易价格过低,无法通过税务机关审核,进而影响房屋产权过户,由此引发购房当事人之间的纷争。

    还需提高行业准入标准

    为何房地产中介行业如此 “纷乱嘈杂”?上海虹桥正翰律师事务所胡海容律师认为,目前我国房地产中介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尚未形成完整体系,现有法律法规对于中介服务的规定较为原则。同时,因为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内容较为简单,从业人员准入门槛相对较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业务活动不甚规范,是引发诸多居间纠纷的原因之一。

    “房地产中介服务工作需要从业人员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专业素养以及相应的职业道德。”胡海容律师建议,有必要通过建立规范系统的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提高行业准入标准,进一步提升中介从业人员的法律认知和服务水平。同时,还应通过建立从业人员诚信档案,推进行业诚信建设,进一步提升中介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进而从整体上提高房地产中介行业的服务水准。

关键词:房产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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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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