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雏鹰计划”政策
- 杭州写字楼网
- 2013/9/24 11:17:31
“政策百事通”信息表
填报单位:区科技局 政策编号:hz-005
政策简称 | “雏鹰计划”企业 | |
政策内容 | 按照“抓大不放小,着力构建合理的、梯队化的企业结构”要求,进一步优化创业机制,集合创新要素,改善创业环境,鼓励大学生及归国留学人员自主创业,培育一批高成长性的科技型初创企业,造就一批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竞争能力的科技型企业家,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培育后备梯队,推动杭州率先迈入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以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后工业化时代。 | |
申报条件 |
1.在杭州市范围国税局、地税局登记、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注册时间在五年内的杭州市科技型企业; 2.企业产品符合我市重点发展的十大产业导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技术创新或企业商业模式创新上特色明显;具备一定的技术与市场成熟性,生产及市场营销计划可行;市场开发潜力大,成长性好。 3.企业实收资本原则上不高于1000万元(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新能源等特殊产业可适当放宽); 4.企业设有研发部门,拥有一支稳定的研发团队,研发经费单独建账,企业研发投入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5%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10%以上。 5.已认定的“青蓝计划”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已获“雏鹰计划”资助除外),也可按“雏鹰计划”企业资助标准申报,共同参加“雏鹰计划”企业评审,择优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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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理 人 |
部门 |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 |
地址 |
杭州市滨江区政府4楼142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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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87702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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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杨庆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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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http://www.hhtz.gov.cn/hhtz (科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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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申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后,需递交以下书面申请资料 (1)“雏鹰企业”申请表(以上网址可下载) (2)企业商业计划书 (3)公司章程 (4)上年度财务报表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6)知识产权、新产品、新技术等成果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7)承诺书(以上网址可下载) 以上书面资料一式三份(书面材料复印件的要求加盖公司印章),经申报企业所在地的区、县(市)科技局初审后一并报送。申请一旦受理后,主要内容、各项指标原则上不能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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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
根据杭州市科委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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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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