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价房出租商用惹争议 “房东”呼吁理解
- 杭州写字楼网
- 2009/7/22 8:59:11
“您要不要装修房子。” 7月18日,一来到北京首个入住的限价房小区瑞旗家园,便感受到这里装修公司招揽顾客的“热情”。刚刚交付半个月,瑞旗家园靠近小区大门的8号楼一层,几乎全部被装修公司租用作办公室。
“我们粗略统计,目前进驻小区的公司共有39家。”瑞旗家园小区物业公司经理王金梅告诉记者 。
装修公司进驻刚刚交付的小区,这一在别的小区看似正常的现象,在瑞旗家园却引起轩然大波。由于该小区是限价房小区,带有保障性质的限价商品房能否出租作商用,成为争议的焦点。
短期出租为主
“房东”呼吁理解
“我们和房东说好了,两个月后搬走,帮他装修,免人工费。”天成佳美装修公司的设计师方先生认为,装修公司进入限价房小区,能实现“商家和住户共赢”。
“这儿的住户大都是工薪阶层的,很多人请不起装修公司,现在靠短暂的出租房子,两个月就能赚到大部分装修费用。”
作为房东,吴先生将自己的两居室以每月4000元的价格出租给一家装修公司。他认为,目前大多数住户还未入住小区,所以短期出租给商户,并不会给小区居民生活带来干扰。“还能为我自己节省装修费,何乐而不为呢?”
在瑞旗家园小区论坛上,“房东”们纷纷跟帖表示同意。住户张先生认为短租行为和政府实施限价房政策的初衷相合:“政府卖给我们限价房,就是要减轻我们的购房负担。房子提前交付了,我们暂时还不住,短租出去也是要减轻负担,本质上是一样的。”
“在任何刚交付的小区都会有这种现象。限价房也是商品房,不应该有限制。”一位建材公司经理认为。
虽然大多数公司表示3个月内就会搬出小区,但是记者仍然发现有些商户正在准备长期租用。一家装修公司甚至在其租用的房间里开了一个小卖部,营业员笑着说:“我们老板后台硬,租到明年1月份。”
违情不违法
政策需探讨
随着装修公司数量增加,为了抢生意而“拉客”的行为引起住户的反感。住7号楼的赵先生表示,“如果长期在这儿做生意,我们肯定不答应,那样影响正常的生活秩序。”
“装修公司太多,对小区环境的破坏很大。”王金梅认为,限价房出租会造成消极的社会影响,“但我们物业不能阻止住户出租,这不在我们工作范围内。”
一些住户坚决反对限价房出租,8号楼的刘小姐向记者表示:“限价房也是享受了政府优惠的保障性住房,怎么能成为赚钱的工具呢?这对没有选上房的人非常不公平。”
专家认为,现行的《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规定》,并没有明确规定限价房不能用于出租,所以瑞旗家园事件不违法,但“伤害普通老百姓的感情”。
“限价房的本意是满足城市‘夹心层’的住房需求,在当前资源比较紧张的情况下,把限价房商用,不仅是资源浪费,而且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不利于社会公平的实现。”专家表示,政府应该完善相关法规,促使限价房切实发挥解决“夹心层”住房困难的作用。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表示,将对9.1万户已取得限价房和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的家庭,重新审核购房资格。符合资格的,允许其为了减轻负担出租给居住用户,但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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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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