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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电视广告害人不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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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11/17 10:59:21
导读:   据《新京报》报道,自有部门日前对15个涉嫌违规的电视购物广告进行公开点评后,睡睡瘦减肥脐贴一类属于禁播范围的减肥广告仍然在部分卫视台播出。北京市消协近日致函国家广电总局,建议责令相关电视台停播,并且实行商品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金制,最大限度降低消费者风险。对此,热心读者有话说。   读者华先生:我觉得违规广告能够继续出现在电视荧屏上与某些电视台有着直接的关系。由于一些电视台在发布广告前没有对广告内容进行监测,导致违规广告泛滥成灾,经常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我认为要想从根本上禁止违规

    自有部门日前对15个涉嫌违规的电视购物广告进行公开点评后,睡睡瘦减肥脐贴一类属于禁播范围的减肥广告仍然在部分卫视台播出。北京市消协近日致函国家广电总局,建议责令相关电视台停播,并且实行商品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金制,最大限度降低消费者风险。对此,热心读者有话说。

  读者华先生:我觉得违规广告能够继续出现在电视荧屏上与某些电视台有着直接的关系。由于一些电视台在发布广告前没有对广告内容进行监测,导致违规广告泛滥成灾,经常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我认为要想从根本上禁止违规广告的发布就要从源头制止,电视媒体应该加强监管力度,对广告严加审核,否则不予播出。

  读者孟先生:违规广告害人不浅,必须进行严打。去年,我一个朋友看了违规广告买了一套化妆品,结果差点儿毁了容。由于找不到厂家,最后就不了了之了。违规广告损害的远不止她一个人,每年报纸上都能看到大量。让人不解的是,一旦有人受骗,相关厂家很难找到,播出违规广告的媒体往往不承担任何责任,消费者很难维权。建议工商部门加大广告审查力度,对虚假广告严惩不贷。

  读者毛女士:播放违规广告,是一种侵犯公众利益的行为,对于这种情况,应当允许观众进行公益诉讼,让相关电视台对公众承担民事责任。所以,要让电视广告守规矩,我觉得有了规定还不够,更要有完备的监管和责任制度做保障。既要让电视广告播放者承担行政责任,也要让其对电视观众承担民事责任,毕竟广大的电视观众才是违规广告的真正受害者。

  读者赵女士:近年来,大量违法、违规、虚假广告充斥荧屏,不断有观众上当受骗,很多人不仅损失了钱财,还损害了健康。从国家1997年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宣传管理的通知》,到去年7月23日下发禁播令直接叫停黑五类广告,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工商总局等有关部门的广告清理活动一直没有停过。本以为在国家的大力整顿下,这些广告会销声匿迹,可是事与愿违,这些广告仍然充斥荧屏,制造着视觉污染。

  众所周知,广告是各家电视台的命根子,让违规者停播所有商业广告,恐怕很难。迄今为止,我们没有看到任何一个地方电视台的领导因为违规播放广告受到党纪政纪处罚。由于处罚措施难以落实,违规广告才会屡禁不止。

  读者刘先生:多年来治理违规广告的经验告诉我们,我们缺少的不是法律法规,而是执行不力。如果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还用得着频发通知、频下禁令吗?因此,对违规电视广告,仅仅叫停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依法把问责的板子打到位。(本报记者陈瑛楠整理)

关键词:电视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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