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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央视做广告被漏播半数 广告代理商被判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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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7/9/27 8:44:37
导读:  合同约定在央视《新闻30分》节目中播出61次广告,漏播数却达到了30次。为此,广告主将央视广告代理商告上法庭,要求退还剩余广告费。昨天,房山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2004年3月1日,原告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央视的广告代理商北京中视世嘉广告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合同中约定,在2004年3、4、5月,由中视世嘉公司在中央电视台一套《新闻30分》代理发布北海公司“海宝牌珍珠明目滴眼液”5秒栏目随片广告,共播出61次,合同金额为100余万元。合同签订后,北海公司按照约定向

  合同约定在央视《新闻30分》节目中播出61次广告,漏播数却达到了30次。为此,广告主将央视广告代理商告上法庭,要求退还剩余广告费。昨天,房山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2004年3月1日,原告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央视的广告代理商北京中视世嘉广告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合同中约定,在2004年3、4、5月,由中视世嘉公司在中央电视台一套《新闻30分》代理发布北海公司“海宝牌珍珠明目滴眼液”5秒栏目随片广告,共播出61次,合同金额为100余万元。合同签订后,北海公司按照约定向中视世嘉公司支付了100多万元的广告代理发布费,此广告也随即在中央电视台发布,但中视世嘉公司一直未向北海公司提供广告播出证明。

关键词:广告,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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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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