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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暴力”轰炸下的生活

  • 杭州写字楼网
  • 2006/9/6 10:01:03
导读:  这是一个“酒香也怕巷子深”的时代,这是一个就怕你不知道它是谁的时代,广告已然成为了我们这个时代的“维生素”。9月3日的《中国青年报》消息说:南昌公交车人流电视广告泛滥,市民愤怒政府无奈。依旧铺天盖地出现于各媒体的“人流”广告,使许多市民忧心忡忡,惊呼被“污染”包围!   这决不是南昌一个城市的尴尬。当“地毯式广告轰炸”成为一种“营销策略”在相对短期内创造出知名度以及达到销售目标时,它的“集束资本投入”和“疯狂媒体重播”仿佛就成了边际效应递增的馅饼:电视、广播、社区、公交、地铁、甚至车篮、门闩……你

  这是一个“酒香也怕巷子深”的时代,这是一个就怕你不知道它是谁的时代,广告已然成为了我们这个时代的“维生素”。9月3日的《中国青年报》消息说:南昌公交车人流电视广告泛滥,市民愤怒政府无奈。依旧铺天盖地出现于各媒体的“人流”广告,使许多市民忧心忡忡,惊呼被“污染”包围!

  这决不是南昌一个城市的尴尬。当“地毯式广告轰炸”成为一种“营销策略”在相对短期内创造出知名度以及达到销售目标时,它的“集束资本投入”和“疯狂媒体重播”仿佛就成了边际效应递增的馅饼:电视、广播、社区、公交、地铁、甚至车篮、门闩……你可以讨厌,但你不能视而不见。当我们事实地行走在被广告轰炸得体无完肤的生活,又似乎谁也找不到郁闷的理由——一种被“广告暴力”轰炸的公共生活。在“人流广告”妖娆的话语背后,是深刻的“广告暴力与公共生活边界”的暧昧。当“广告”抛开创意的正道、以资本强势的姿势恶意嵌入我们的公共生活,它就具备了“广告暴力”的倾向性、事实性。

  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玛蒂亚•森提出的一个“可行能力”的概念,意指一个人免受痛苦,以及能够识字、有尊严地生活的自由。在“广告暴力”这个问题上,恶意广告游走在公共利益的盛名之下,而市民获得恬静、健康的城市生活的“可行能力”显然受到了侵害——它不违法、也不违规,还创造某种价值——这个“死结”的背后似乎是“公共生活”和“公共利益”的对垒:广告为公交赚钱谋公共利益,而广告又侵犯着我们的公共生活。

  这是鱼和熊掌的问题吗?不,这是小熊掌和大熊掌的问题。“广告暴力”谋杀的公共生活价值远在有限人民币的物质收益之上,它不仅损害着我们的城市形象,甚或产生错误的价值导向、恶化着城市的人文环境。

  我们赖以生存的“公共生活”,就是不同背景、利益、兴趣的人们彼此在一起的生活,尊重每个人从他自己的位置上看世界的立场,而不是以“公共”的名义扼杀个人视听自由,这是公共生活的起点。简单说,一辆公交车上的公共生活,理应是闲言碎语的生活、七嘴八舌的生活,而不是以“人流广告”一统视听的“广告生活”。当我们感受过日本的整洁、瑞典的恬静时,常会慨叹自己的公共空间。

  一个社会可以用金钱建造现代的“公共设施”——譬如高楼大厦广场马路,但,公共生活里的公共意识是和城市GDP不成正相关的。某种意义上说,我们的城市永远是应该有围墙的,这个围墙是经济社会生活的边界——城市最初用这有形的“墙”自卫生存,而今,这墙不再是那些阻止变化禁绝流动的意识形态,而是她捍卫市民安宁生活、自由行走的边界。

  国际上公认的“积极的生存权”,就是要求城市提供最起码的生活条件,即政府有义务保障公民在物质与精神上享有尊严的生存状态。我们的城市迫切需要这面“墙”,阻挡那些业已“侵袭了”和“侵袭着”市民公共生活的“合法暴力”。

  一个没有广告的城市是不可思议的,一个放任“广告暴力”而无所作为的城市必然是让人失望的。

关键词:广告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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