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市年末户籍人口245.57万人,其中,
男性人口127.99万人,女性人口117.58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52.12%和47.88%。全年出生人口2.49万人,
出生率为10.15‰;死亡人口1.31万人,死亡率为5.35‰;全年净增人口1.18万,自然增长率为4.8‰。
市区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006元,比上年增长13.3%;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850元,比上年增长9.9%。
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市区为33.5%,比上年下降1.9个百分点;农村为41.3%
,下降3.8个百分点。市区城市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26.7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48.3平方米。
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25.81万人,比上年增加1.08万人。其中参保职工20.45万人,参保的离退休人员5.36万人。
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14.85万人,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为21.45万人。参加工伤、生育保险的职工分别为8.98和6.71万人;
年末享受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2095人。全市有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90个,拥有床位7808张,收养各类人员5015人。
农村五保人员集中供养率达84%,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达91%。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4854个。
年末全市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已保人数分别为4570人和4.57万人,全年投入保障资金4872万元
,基本实现动态管理中应保尽保的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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